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两起“三违”行为案例 |
【商财经济网】
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08-07
|
|
|
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8月7日(农历2024年7月4日),星期三讯:违规通报。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期,龙口市应急管理局紧盯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三违”行为,持续严查不手软,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4年6月4日,龙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裕龙岛…
|
北京时间2024年8月7日(农历2024年7月4日),星期三讯:违规通报。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期,龙口市应急管理局紧盯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三违”行为,持续严查不手软,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4年6月4日,龙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裕龙岛某安装公司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员工游某,正进行电焊作业,执法人员现场对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核实。经查,游某没有取得电焊作业等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处理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7号第1档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6月20日,龙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裕龙岛某工程服务中心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员工任某,正进行登高作业,执法人员现场对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核实。经查,任某没有取得登高作业等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处理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7号第1档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息来源:龙口应急管理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