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女子未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将房屋以日租形式出租被行拘、旅馆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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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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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9月6日(农历2024年8月4日),星期五讯:时代广场!李某荣(女,50岁)行拘,旅馆取缔!。
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
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
还须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
《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未获得上述证照就擅自经营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9月3日
南大街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
在摸排走访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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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9月6日(农历2024年8月4日),星期五讯:时代广场!李某荣(女,50岁)行拘,旅馆取缔!。
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
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
还须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
《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未获得上述证照就擅自经营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9月3日
南大街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
在摸排走访过程中
依法查处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经营旅馆业的
违法人员李某荣(女,50岁)
该在未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
假借时代广场某公寓对外长期出租的名义
将房屋以日租形式出租,变相经营旅馆业务
目前
该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追缴违法所得,取缔违法场所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旅馆安全隐患多
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潜在危害
芝罘公安将对重点区域检查力度
严肃查处对此类违法行为
请广大旅业经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来源|治安大队、法制大队、南大街派出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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