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素养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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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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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作动态|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素养考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10月17日、10月24日分两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考试。参考人员包含全体行政执法人员、2022年以来新入职公务员以及新提任领导干部,共70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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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素养考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10月17日、10月24日分两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考试。参考人员包含全体行政执法人员、2022年以来新入职公务员以及新提任领导干部,共70人参加。
本次法治素养考试是今年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参考人员最多、考察范围最广的一次“大考”。考试内容涵盖了与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密切相关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等。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备考,展现出了高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部门内部“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浓烈,形成“以赛促学、以学促行、以行促效”的良性循环。
本次考试,是对2024年法治培训工作成果的科学检验,是对部门干部法律知识水平的全面摸底,也是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的生动实践。对助力烟台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实现严格执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立足法治考试结果应用,持续推进“三类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水平法治工作队伍奠定基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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